近年来住宅建设蓬勃发展,特别是住宅商品化、市场化以后,各种各样的住宅如雨后春笋般一下都冒了出来。这些住宅无论从平面布置、立面处理以及室内外的环境质量上都与以前的住宅有了很大的变化,而各类报纸上关于房地产“楼盘”的宣传更是五花八门、争奇斗艳,这样的一派大好形势大大地推动了住宅建设设计的发展。但同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设计不合理的现象。有的为了标新立异,甚至片面追求新奇、与众不同,而影响了使用甚至影响安全。这就与住宅设计最基本的原则大相径庭了。笔者在设计评标、审图时经常遇到这类问题,为使我们的住宅设计更加合理,推动住宅建设健康发展,现列举数种情况进行分析。 

错层:越加越错 

        错层式的住宅近几年来已经从独立式、联立式的低层住宅发展到多层,由多层蔓延到高层。而且不但是左右错(开间方向),也出现了前后错(进深方向)。甚至在同一层同一户平面中,既左右错又前后错,花哨得很。正如某些报纸上宣传的那样,“大错特错”,还要“将错就错”,“错上加错”。这样错层是不是都很需要,都非常合理?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某些设计倒应该是知“错”就改,有“错”必改。 

        错层这种建筑设计上的一种空间处理手法最初是用在小别墅上,它们面积较大,开间、进深较大,布局比较灵活,结构抗震要求不高。为了使室内空间有些变化,或者在一个大空间中以空间高低的变化来划分出两个或多个不同使用功能的空间(如客厅、餐厅等)。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法。但是如果不看对象不分场合地滥用,那就欠妥了。如有的高层住宅,本来户型就不大,二室一厅或小三室一厅,100—120平方米左右,客厅、餐厅面积也不大,为了做出错层,把通向卧室的短走道上做出踏步,这不但没有起到空间变化的作用,反而使走道高高低低,给使用安全带来影响,特别是对老年人的夜间使用更加不便。而对于高层住宅来说,相错高度较大对结构的处理和抗震也不利,同时也增加了造价。如果在同一层平面上前后左右同时错,结构就更加不合理。因此,上海在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的“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中明确规定:住宅宜避免错层。 

阳台:大而不当 

        在60、70年代的定型住宅设计中并不是每户都有一个阳台,而当时阳台的功能也无所不包:洗衣、晒衣、贮物、堆放闲置物品,甚至加装窗户后另做他用。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的发展,阳台的功能逐步明确,并且已作为住宅户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内容订入到住宅设计标准中。近几年来的设计一般来说,除了在每户的卧室或起居室有一个专供休闲、观景的生活阳台以外,还有一个设在厨房旁边的服务阳台,以作为晒衣及其它家务杂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商业的炒作、宣传,阳台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我曾看到一个三室二厅的高层住宅方案,标准层就有四个阳台,而跃层阳台多达六个,连北面的小卧室也有一个敞开阳台,不知道谁愿意去喝这个西北风?阳台的进深也越来越大,有的方案中阳台的挑深2米。有的房产商的宣传阳台是奉送的,可以奉送多少多少面积。实际上由于造价的提高,阳台的价格仍然是算在成本之中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购房者照样掏钱。 

        我认为阳台是有它特定的功能需要和设置位置的,不可不设,也不可滥设。特别是高层住宅更应考虑结构的抗震和使用的安全性。阳台不是一个仅为使立面丰富有变化的装饰品,更不是一个鼓吹自己是好房型、开拓了“新思路”的宣传品,从使用功能出发,它应起到一些室内空间起不到的作用,如种花、休息、远眺等,使人能接触自然,开阔视野,增强室内外空间交流,以提高居住质量。飘窗:飘向何方 

        现在有不少的住宅平面设计(多层、高层),不管是在卧室或书房、客厅,也不分朝向东西南北,一律开设了许多凸窗(外飘窗),有不少还是低窗台,美其名曰“扩大室内使用空间”、“开阔观景视线”,有的报纸还宣传是有180度的大视角,似乎这又是一个住宅设计的“新思路”。其实这也是一个早已有之的住宅设计常用的处理手法,在从前上海老的花园小洋房及目前国外的一些小住宅设计中均屡见不鲜。低窗台、凸窗确能使较小的室内空间看起来更加大一些,突破了一些方盒形的空间界面,使内部空间更加丰富,视线更加开阔。但这应是因地制宜、应需而生,不能生搬硬套。如果是在南面,或者是朝向一个好的景向,在卧室、书房或起居室内设置凸窗,确实能起到赏心悦目的效果。但如果是在北面,或者周围环境并不开阔,凸窗不但不能有好作用而且会适得其反。我曾参观过一个上海比较高级、比较有名气的住宅小区,有的房间凸窗开出去竟是面对垃圾收集站或另一幢房屋的转角,不但无好景反而煞风景。而北面大面积的低窗台凸窗,更增添了室内的冬冷夏热。低窗台凸窗,特别是多层、高层住宅更应注意使用安全。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外窗窗台距室内楼地面低于0.9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这一条现在已进入国家颁布执行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最近已不止一次发生过由于低窗台未采取安全措施而图纸无法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同时,我们的设计人员更不能因为房产商要多增加一点儿室内面积而片面地滥加窗。 

中庭:坐井观天 

        翻开近期的一些报纸,很多房产广告上都引人注目地写上了某某花苑、某某名邸是有多么好的复式住宅,有多么大气派的二层挑空中庭!似乎住宅的好坏全取决于这种“大气派”、“大手笔”。其实对于一些面积并不大的中小户型平面来说,这种效果并不好。我曾经去参观过一个高层住宅,一套二室一厅(或叫二室二厅)的复式住宅,下层厅的上方几乎全部挑空,当中是一部旋转楼梯上去。整个这上下二层面积除了作为交通通道及挑空空间外,几乎不能派上其它什么实际的用场,连家具也不好布置。还有一种挑空中庭,客厅本身的开间并不大,挑空又仅是在上层楼面后退一点儿,结果形成的中庭往往是竖向高度大于宽度(开间),人在其中好像坐井观天,根本未找到预想的空间变化开阔的感觉。 

        这种挑空中庭以及前述的低窗台、凸窗、错层等等处理手法我认为设计者在使用时都应郑重考虑。使用得好,处理恰当,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成为设计中的一个特点、亮点。如果生搬硬套,不看场合不分对象的乱用滥用,就可能弄巧成拙,成为败笔、污点。特别是房产商、宣传媒体不应该只抓住这一点,不计其余的大肆宣传、任意拔高,以制造广告效应。我们的设计人员也应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负责、严肃对待,不要人云亦云,赶潮流、出风头,我相信,适用、安全、经济(当然不能忘记美观)的方针在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是设计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特别是住宅设计。